关于举办2011—2012年度诚信会员
单位(市场)评选公示活动的通知
——中国诚信网11315企业信用档案内蒙古管理中心
各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:
中国诚信网内蒙古自治区征信管理中心研究决定,在全区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中深入开展争创“315金榜题名诚信会员单位”评选公示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评选单位条件:参见《中国诚信网11315征信管理中心315金榜题名诚信会员单位(市场)评选活动办法》。
二、申报时间:2011年11月15日—2011年12月30日。
三、有关要求:
1、有参与评选诚信会员单位愿望的单位,根据自愿原则,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与所在地征信机构联系,由旗县市区征信机构统一组织申报市级诚信会员单位。
2、内蒙古自治区征信管理中心将根据各旗县市区的申报情况组织开展“诚信会员单位”评比活动。同时在被评为市级诚信会员单位的基础上,统一申报自治区级诚信会员单位。
3、旗县级诚信会员单位评选由旗县市区征信事务所组织,市征信中心备案,证书牌匾统一由市征信中心制做发放。
注:以前被授予自治区和市级“诚信会员单位”称号的现均已过期,予保留“诚信会员单位”称号的应重新参加评比活动。
通辽地区咨询电话:0475--2291315 2862315 2296315
2011年11月15日